“去年的事你忘记了?隔壁老张,前年借了苏扒皮七十石粮,结果去年还不上,全家都倍卖了做奴隶。”
“苏蒙那傢伙,以前没看出来,居然这么狠心。”
老朱骂骂咧咧,死活不肯找苏家借钱。
可是媳妇看著草蓆上奄奄一息的老母亲,流泪哭泣:“可是你娘她,已经好几天没吃饱饭了。”
老朱沉默不语,不知道在想些什么。
翌日
老朱还是找到了苏蒙(苏宸),想要借八十石米粮,让一家人先挺过今年再说。
县署的书佐前来作为公证人。
苏蒙(苏宸)和老朱签了三份借款协议,苏家保留一份,老朱家保留一份,县署保留一份,如果有人赖帐,县署自然会派官差来强制执行。
当然,这么做,肯定是要收费的。
找县署做公证人,需要支付3000铜钱作为手续费。
好处是不怕被赖帐,坏处是亏损了3000铜钱。
大额借款一般都会找县署公证,这也是县署增加收入的方式之一。
【苏蒙-朱大志借款协议
明细:元延二年立夏日,秭归县上溪乡王家里,乡民朱大志,向王家里乡民苏蒙,借八十石米粮,於一年內还本金八十石米粮以及利息八十石米粮,如欠债不还,可以田亩妻子抵债。
借债人:朱大志
出债人:苏蒙
公证人:县署
证明人:县署书佐陈才】
三份协议写在竹简上的,这也是收这么高手续费的原因,毕竟竹简也是要成本的。
一份竹简就要500钱的成本,三份就得1500钱,所以县署也就赚了1500钱。
借了80石米粮,来年要还160石米粮,如果还不上,就得卖田抵债,如果卖田都还不上,就得卖儿卖女甚至卖媳妇来抵债。
老朱的想法是,寄希望於下半年运气好,多捕点鱼来还债。
但是,他想多了。
作为乡嗇夫,苏蒙(苏宸)会故意多给他安排徭役任务,让他无休止地去县城服徭役干活,让他根本没时间捕鱼还债。
借债的目的,可不是让你还债,就是要让你还不上债,让你家破人亡。
因为高利贷放多了,所以王家里的乡民私底下都喊苏蒙(苏宸)——苏扒皮。
又一个月后(歷史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