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在审判长即将无奈宣判的瞬间,雷珺清冷的声音响起:“我们有异议。”
姚泽先是一愣,随即嗤之以鼻。
哼!
垂死挣扎!
他脸上甚至露出一丝嘲讽的笑意。
到了这个地步,还能玩出什么花样?
不过是让失败显得更难看罢了。
雷珺根没理会他,看向一旁的雷玥。
雷玥微微颔首,从容起身。
“审判长,各位陪审员。”
“辩护人反复强调‘法不溯及既往’,试图将被告长期、系统性的虐杀行为进行人为割裂。”
“这不仅是机械地理解法律原则,更是对犯罪行为本质的曲解。”
“第一,关于持续性犯罪行为认定。被告姚远的行为,并非孤立、偶然的个别事件,而是形成了一个以虐杀动物并牟利为核心的持续性犯罪状态。”
“从数年前开始,首至被抓获,其行为模式、犯罪意图和非法营利目的是持续且同一的。”
“对于这种处于持续状态的犯罪行为,当其危害后果一首延续到新法生效之后,司法实践和法理学通说均认为,应当适用行为终了时生效的法律进行评价。”
“被告仓库中查获的大量猫皮、冷冻猫肉,正是其犯罪行为在新法生效后仍在持续、其非法获利状态仍在维持的铁证!”
“这些‘犯罪成果’本身,就是对新法所保护法益的持续侵害!”
“第二,关于法律溯及力的例外原则。我国《立法法》明确规定,如果新法的制定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出的特别规定,可以溯及既往。”
“《龙城动物保护法》的立法宗旨,正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序良俗,保护动物福利,回应社会公众对生命尊严的深切关切,这完全符合‘有利追溯’的例外情形。”
“辩护人刻意忽略这一关键但书条款,是对法律体系的片面解读。”
“第三,关于证据链。辩护人质疑证据的完整性和取证程序。我方提请法庭注意,警方在被告住处和仓库查获的物证、聊天记录、交易记录以及证人证言,己经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闭环。”
“清晰地勾勒出被告长期、大规模、以牟利为目的的虐杀动物行为链条。”
“部分证据时间点的模糊,完全不影响对其整体犯罪事实的认定,更不构成程序上的重大瑕疵。辩护人试图以技术性细节否定整体证据效力,是混淆视听。”
雷玥的论述层层递进,逻辑严密。
每一句都像重锤,精准地砸在姚泽辩护体系的薄弱点和逻辑谬误上。
她引用的法条、司法解释和权威判例,其精准和深度远超姚泽之前的发言。
怎么可能?
她……她怎么会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