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里竟然也有人类?
荀遇有点惊讶,毕竟这里位置偏僻人迹罕至,按理说是不会有人来的。
好奇小狗循着声音跑过去,差点被眼前一幕惊瞎狗眼。
只见草丛里有两条白花花的人类身体扭打成一团,正在以一种奇怪的姿势在草丛里打滚。
荀遇看了一眼就收回视线,一股红晕瞬间飘上他的脸蛋。
原来是在交配啊。
活了几百年,森林里各式各样的动物的交配他都看过,狼狗成结、双蛇交尾,蜻蜓点水……都是些为了繁衍生息的自然选择行为。
荀遇没试过也对那不感兴趣,他只想和狼王一起修炼,让自己更强大。
但他还是第一次看到人类的,跟森林里的动物们单纯的生理本能驱动不太一样,似乎有着他不太明白的情感。
荀遇想到这儿,他整只狗一激灵。
想啥呢,快点走吧,荀遇转身就走,不过刚走出几步,就又停下脚步。
只见前面正放着很多可以穿的衣服,应该是那两个人类丢在那里的。
这真是困了有人递枕头,荀遇正好缺衣服,地上的衣服很多件,他就只拿两件,绝对不多拿。
荀遇小小声朝后面两人说了声谢谢,然后就伸出爪子偷偷勾住了两件衣服。
小狗的身体真的很小,小到用爪子拖走两人的衣服都没有被发现。
“嘿咻嘿咻。”
荀遇使劲将其勾走了,他拖了很长一段距离,直到不可能被两人发现才停止。
他虽然偷了衣服,但只拿了一件冲锋衣和一件非常单薄的牛仔裤,把可以保暖的贴身衣物全都留给了草丛里的那个人类。
人类坏,乱砍乱伐让小狗无家可归。小狗好,小狗偷衣服还要把厚的保暖衣物留给人类。
过了十几分钟后,两个草丛里的人完事准备穿衣服时,男人叫道:“见鬼,我的外套和裤子呢?”
“那可是昨天我为了登山新买的冲锋衣和裤子啊。”
两人一起脱的衣服,刚才又没有人来,还真是如男人说的那般见了鬼。
恰好此地刮起风,风在树叶中穿过,发出一种诡异的沙沙声,两人对视一眼,男人也不管自己有没有穿外套和外裤,起来兜上自己的粉红色棉裤就朝山下跑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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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几公里外,顾琅驱车前往之前的狼族活动区域,那里是荀遇最可能去的地方。
顾琅眼睛尖,在半路上看到一只熟悉乌鸦的背影,只见它正小心翼翼得捋着自己的毛,一脸心疼嘎嘎道:
“可怜我美丽的羽毛,都被狗千千那只小狗给弄坏了。”
从乌鸦嘴里得到熟悉的名字,顾琅停下汽车,走下山伸出手按住了乌鸦的尾羽。
乌鸦捋着捋着就捋不动了,一扭头竟然看见了一张人类的脸,吓得它嘎嘎大叫道:
“嘎嘎嘎——”
“很吵,别叫。”
“问你,你见过千千了?”
乌鸦一惊:“你是什么人,你怎么知道千千的,我才不要告诉你这个人类。”
鸟类都很聒噪,顾琅嫌吵,平日里从来都不会主动跟它们搭话。
这次他揉了揉眉心,也不多做解释,只是将按住乌鸦的胳膊幻化成狼爪。
乌鸦见此情况,看着熟悉的狼爪羽毛微微炸开,这个人类竟然是狼王!
狗千千那只小狗它敢惹,狼王它可惹不起,它立刻道:
“您竟然是狼王嘎嘎嘎——真是小的有眼不识泰山了,您刚才问千千啊,千千刚走,说是下山寻您去了。”
又来迟了一步,顾琅皱起眉问:“从哪里走的?”
乌鸦给他指路,直到顾琅的背影走远,它才猛然反应过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