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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0章(第2页)

大概也是这个缘故,王莽把儿子王宇所生的长孙王会宗,改名为王宗,倒也是以身作则。

这件事情看起来会觉得荒谬,但却是颇多儒家士大夫呼唤已久的诉求。如果不是一种共识,那么汉朝人取名用单字的习惯就不会延续那么多年。东汉初年的英雄人物如刘秀等正是在这一时期陆续出生,几乎都是单名;整个东汉直到三国期间,绝大多数人也都是单名,刘、关、张、孙、曹、诸葛皆如此。说明“讥二名”不是王莽的一时兴起,也并不荒谬,甚至表明了王莽的举措颇得人心。

三是广施仁政。

王莽这一时期施行的很多新政,向来都被看作收买人心,这种动机不能说没有,但在当时看来,也确实属于遵照儒家原则施行的仁政。

元始二年夏天,青州刺史部下面的几个郡国发生大旱,熟悉农业的人知道,大水之后多瘟疫,大旱之后多蝗灾,这次青州就在大旱后遭遇了蝗灾。蝗灾还是一种灾异,王莽对此特别关注,他下令免去灾区租税,带头捐款百万、田三十顷以赈灾;两百三十名公卿群起效仿,捐资济民。在灾区,官府收购百姓捕捉的蝗虫,对饿死的家庭发放丧葬补贴,使得这次旱灾和蝗灾基本上没有产生太严重的后果。

此外还有很多。对官员,允许“比二千石”(比,比照、参考,略低于郡守级别)的官员退休后可以领取原来俸禄三分之一的退休金;对平民,把安定郡一处放马的皇家马场“呼池苑”改为安民县,允许老百姓定居生活,还免费提供房屋土地家具,由官家借给耕牛粮种;对贫民,则在长安城里划出方圆五里的地块盖了两百套房子,让贫民居住;对罪犯,则下诏把其中的妇女、八十岁以上和七岁以下的男子,除特别的大罪之外放出监狱;等等。

平心而论,这些确属仁政,而且覆盖面很宽,考虑到现实性和财政情况,未必能够完全兑现,可总有一部分是能实现的,不然王莽的人气不会因此空前高涨。

当然作秀也是有的,比如王莽一遇到水旱灾害就吃素,王政君听说后特意下诏,命令王莽为了身体偶尔可以吃一点肉,姑侄二人“一唱一和”,颇觉讽刺。总之,王莽的做法兼有理想主义、笼络人心、政治表演的成分。但他无疑很把“民意”当成大事,愿意收买民心,让民意为他弥补统治合法性,从而超越外戚身份对自身权力的限制。

有目的的儒家性质的改革,加上广泛的仁政,使得王莽与周公在“德行”上的距离逐渐被拉近了。

8.宰衡是什么官儿?

元始三年,安汉公正在操心女儿嫁给皇帝的婚事,一时顾不上其他。

但他的心腹们顾得上。廷议皇帝婚事时,信乡侯刘佟曾提出给王莽增加封邑的建议,虽然被王莽婉拒,却给了大司徒司直陈崇启发。

陈崇是大司徒孔光的属官,算不上重臣,但也是二千石的高官,和九卿差不多。他是王莽小圈子里的活跃分子,比孔光更得信任,他担任大司徒司直,可能是王莽特意安排以掌控外朝动向的。陈崇与宣元时期名臣张敞的孙子张竦关系很好,张竦继承祖父的博学通雅,在陈崇的授意下,替他写了一封奏疏,对王莽的生平功业从头到尾进行了一番梳理。这封奏疏引经据典极为丰赡,赞美颂扬极为直白,情感极为充沛,把王莽塑造成与大禹、周公并列的圣人,是一篇漂亮、高明、肉麻的文章。如果阿谀奉承是一门学问,那这篇奏疏就是上乘的教材。

班固把这篇两千五百多字的奏疏全文收录在《汉书》中,后人不免猜测其目的,是警醒后世文人勿要曲学阿世,还是侧面反映出王莽的确收获了如此人望?

但历史地看,王莽十分需要这么一篇奏疏。因为在儒家的话语里,周公是有功业的,那王莽的功业呢?这篇奏疏的功用,就是表述王莽的功业,并基于这些功业提出新的建议。其中最重要的一点,是直面汉朝的“宪制”并予以突破,撕开汉朝合法性的一道口子。所以,这篇奏疏实际上是王莽的合法性证明、行动纲领、路径图。

陈崇和张竦到底摆出了哪些功业?不妨盘点一下:

其一,讨伐淳于长,这是堪比“周公诛管蔡”的功劳;其二,汉哀帝时期,敢于和傅、丁叫板,被赶回封邑,这是堪比伍子胥、屈原被流放的荣誉;其三,哀帝死后,一夜之间罢斥董贤,并迅速选立新皇帝,使动荡的朝局稳定下来,这是堪比姜子牙辅佐周武王的功绩;其四,被赐号安汉公时,女儿被纳入选后范围时,谦虚不受赏赐,这是堪比舜帝、申包胥、晏婴“功成不受赏”的品德;其五,赐号安汉公以来,勤俭节约,发展教育,兴灭继绝,赈济贫穷,还亲自掌管选人用人之大事,堪比古往今来的名臣贤相……

奏疏深情地感慨道,安汉公一个人就集尧舜禹三代的功绩,简直是奇迹。如此宏伟的业绩,不比周公逊色,却没有得到和周公一样的赏赐,这不是国家之福,不是臣民之幸,也对不起千秋万代啊!

奏疏读到这里,陈崇的建议呼之欲出:王莽就是当代的周公,所以应该享受周公的待遇,那周公的待遇有哪些?

是故成王之与周公也,度百里之限,越九锡之检,开七百里之宇,兼商、奄之民,赐以附庸殷民六族,大路大旂,封父之繁弱,夏后之璜,祝宗卜史,备物典策,官司彝器,白牡之牲,郊望之礼。……非特止此,六子皆封5。

这一段不太好理解,关键处很简单,就是周朝对周公:第一,封邑突破了“公侯百里”的限制,达到七百里,而且鲁国的国君被赋予一项非同寻常的特权,即“郊望”,郊祀上帝和祭祀山川,而郊祀上帝是天子之礼;第二,周公受过隆重的赏锡,超过九锡;第三,鲁国是周朝货真价实的“自治”侯国,不是汉朝有名无实的诸侯国。

周公如此,安汉公也应如此。但这会不会违反了刘邦“非刘氏不王”的祖训呢?奏疏对这个敏感问题首次做了清晰的回应,尝试突破这一“宪制”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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